(一)、企业整体评估所需提供资料: 1、资产占有企业全部资产、负债清查申报明细表; 2、企业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财务报表; 3、企业未来5年的收益预测表及其说明; 4、现金库存盘点表、银行对帐单和余额调节表; 5、往来款询证函; 6、存货盘点表; 7、产成品销售价格表; 8、有关企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9、有关企业资产的存放证明; 10、有关重要资产的购置发票、协议、付款凭证和照片; 11、车辆行驶证; 12、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13、借款合同; 14、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15、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转让协议、注册申请及有关证书; 16、土地使用权证书; 17、当地基准地价或土地取得、开发费用的支付凭证; 18、长期股权投资中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协议、同期会计报表;如持股比例为50%及以上则需对其进行整体评估(需单独提供本清单所列资料) 19、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增加资本的验资报告; 20、房屋建筑物的预(决)算资料以及当地的取费依据; 21、企业厂区总平面图; 2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资料; 23、企业管理当局就某些重大事项的声明。 24、资产负债清查核实及调整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