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1、凡拟办理转所的注册会计师,请于2014年12月20日前来我会办理,至2015年第一批年检公告工作结束前,将不再受理注册会计师转所事宜。
2、凡注册会计师证书“年度检验登记”或“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栏已盖满印章的,可以申请换发注册会计师证书。请各事务所于2015年1月10日之前将需换发证书人员汇总名单和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报送省注协注册部,注册部将在2015年年检期间统一办理换证工作。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