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注会评党(2015)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以及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现就“两节”期间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红包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禁党员及从业人员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违规收送礼金、红包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坚决狠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之风,促进党员队伍廉洁自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范围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员及其从业人员。
三、主要内容
“两节”期间严禁违规收送年货节礼、购物卡、充值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通过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多种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党员和从业人员,尤其是党员合伙人要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充分认识收送礼金礼品对思想防线的腐蚀危害,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点滴做起,警钟长鸣,拒腐防变。特别在年节期间更要保持头脑清醒,坚决拒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
(二)狠抓落实,杜绝违规行为。
要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下大力气整治违规收送礼金行为。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送礼;严禁收受服务对象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礼金礼品;严禁默许、授意、纵容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送礼金礼品。
(三)强化监督,严惩违纪行为。
进一步加大违纪惩戒力度,狠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借逢年过节时机收敛钱财的腐败行为。对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对收送礼金礼品问题治理不力、查处不严、造成严重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党委
2015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