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5]4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防范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潜在的人身意外伤害风险,鼓励各会计师事务所为注册会计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表决,决定对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补贴。
一、补贴情况
凡注册地在我省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在国家合法的保险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均可享受定额专项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份保险统一按100元标准计算。补贴50%,即每人每年补贴50元。
三、补贴时间和方式
凡在2015年7月1日后办理该项保险的,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单位。凭投保协议,投保人员花名册、保费发票,经省注协审核后予以补贴报销。
四、具体问题联系方式
省注协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杨建民
联系电话:0351-4061569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