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会协[2016]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会费缴纳及2015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会费缴纳工作
2016年会费缴纳工作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2015年度业务收入指团体会员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团体会费计算方式:以2015年度事务所业务收入表(会所02表附表1)第19行次业务收入合计为基数,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年度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缴纳,超出5000万元部分按0.8%缴纳。
(二)2016年团体会费(含分支机构的团体会费)根据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地方协会缴纳。
(三)2016年执业会员会费(含分支机构的执业会员会费)根据属地原则,按其2015年12月31日执业会员人数每人1000元向所在地的地方协会缴纳。
(四)团体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缴纳时间与各事务所年检时间相同。如通过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请在年检时出示相关凭证复印件。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0502121109200000841
开 户 行:工行迎泽支行
二、关于2015年度中注协会费结余资金向事务所返还工作
根据中注协《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会协[2015]85号)文件将2015年度实收团体会费超过2014年度支出规模的部分,按照2015年度事务所缴纳中注协团体会费占中注协实收会费的比例计算2015年度返还额,原渠道进行返还,多缴多返,各所具体返还金额另行告知。
事务所2016年团体会费为应缴团体会费数减去2015年团体会费返还数,为2016年团体会费实际缴纳数。
三、关于2015年度行业会计报表上报工作
2015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继续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财务报表子系统” (以下简称“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填报。填报内容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分所(含省内分所)分别填报会计报表。
(一)“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开放时间:2016年1月10日。
(二)事务所用户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http://cmispu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点击下面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大图标,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注意:登录前请仔细阅读“用户登录”下方区域的“登录说明”
2.www.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右侧中下位置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3.http://cwb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三)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 (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四)事务所在开始填报报表时,请在报送设置期限内完成上报工作,避免发生无法上报的情况。
(五)用户登录后,通过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帮助”按钮,可以在线阅读或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
(六)2015年度汇总行业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待完整填写“行业会计报表封面”,经主任会计师签字及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2015年度行业会计报表汇总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0日。
(七)为抓紧做好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申请参加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含分所),须在2016年2月底前完成2015年度会计报表的网络报送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如有财务报表方面的问题,请和省注协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军华,联系电话:(0351)4193396;
(二)如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贾福梅、张健彬,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37。
(三)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7以上版本或火狐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6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火狐浏览器。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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